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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子漏水該找誰負責?律師教你3招自保關鍵!

梅雨季頭痛問題!天花板滴水怎麼辦?

最近LINE群組最常被tag的問題就是:「我家牆壁在流汗啦!」「天花板變水簾洞該找誰?」別以為漏水只是小事,處理不好可能賠上數十萬!律師實戰經驗告訴你,搞懂這3個關鍵步驟最重要…


🔍關鍵1:漏水點在哪決定誰買單

先拿出手電筒照照看!如果是從「天花板滲水」,八成要樓上負責;「牆壁冒水珠」可能是外牆問題。根據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第10條:

  • 你家專用部分(像室內水管)自己修
  • 共用管線(像大樓排水管)管委會處理
  • 夾層管線(樓地板之間的)上下樓平分

最常吵的就是「共用壁水管破裂」,去年有個案例,6樓爆管害5樓淹水,最後兩戶各付一半修理費,就因水管埋在共同牆裡!


🚨關鍵2:存證信函這樣寫才有效

發現樓上不甩你?別直接衝去吵架!聰明做法是:

  1. 拍照錄影存證(記得拍連續三天)
  2. 找合格師傅初判(收據留好)
  3. 寄雙掛號存證信函

存證信函必寫3重點:

  • 漏水位置與初步判斷原因
  • 要求XX日內配合檢查
  • 逾期將依法求償

曾有住戶只寫「請處理漏水」,結果法院判無效!記得要寫明「若拒絕將依公寓大廈條例第6條訴請進入檢查」


💸關鍵3:別省小錢賠更大!調解流程圖解

很多人怕花錢不請鑑定,結果…新竹有位王先生為了2萬修繕費打官司,最後連4萬8千元鑑定費都要自己吞!建議這樣做:

狀況 處理方式
鄰居擺爛 找管委會+區公所調解
管委會不理 寄存證信函給主委
前屋主裝死 6個月內舉證求償

記得調解時要帶:

  • 滲漏水照片影片
  • 修繕估價單
  • 管線配置圖(可向建管處申請)

🚫買房簽約千萬別踩這個雷!

最近超多中古屋糾紛!簽約時看到「現況交屋」不代表免責,但如果有寫「買方已確認無漏水問題」或「放棄瑕疵擔保」,就算交屋後發現壁癌也求償無門!

律師提醒:「五年內發現都能告」是迷思!民法第365條規定,發現瑕疵後6個月內要行動,超過時效法官也幫不了你。曾有案例交屋3年才提告,因超過期限直接被駁回…


⚖️上法院前必知3件事

  1. 鑑定費比修理費貴:基本鑑定要3-6萬,敗訴方要全額負擔
  2. 可聲請暫時修繕:怕損失擴大能先墊錢修,但要經法院同意
  3. 精神賠償很難拿:除非能證明失眠就醫,否則通常只判修繕費

最後提醒,遇到惡鄰居連續開罰真的有用!去年台北有住戶被罰4次共6萬元,最後乖乖開門檢查。與其撕破臉,好好溝通才是省時省錢的王道啦!

分類:生活智慧